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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重庆关于男性产假规定是怎样的?我老婆就要生小孩了,我作为丈夫是不是也可以休产假呢?

其他 2010-01-26 16: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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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重庆男性产假规定,在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一般男士的产假都是各地为了鼓励计划生育而给予的。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所有在重庆男性产假一般就是七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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