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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打工的,在地板砖厂捞水沟。没有劳动合同,从十月十三号开始工作,到十二月六号没有开工资。十二月三号和我一起工作的人不干了,就剩我一人工作。老板找我说:你一人干,我公司给你7000元,我干了三天不能干好,我只好找一个人帮我干。在和老板说这件事,老板说只给6700一个月。我说;6700一月我不干了,老板说你不干我另外找人。我把所用的工具交到仓库就打算回家,在我刚出厂门时。老板给我打电话说;要我干完这一个月,要不然工资一分没有,我很生气,就把老板的三轮车开出厂门,老板见我开三轮车,把yueshe拔掉不让我开走,我说你不给我工资,我就开回家。老板报警,派出所去人把车开进派出所里去调解,老板不愿开所欠的工资手续,我就不给他的车。第二天在所长劝说下,我把三轮车送还。他恐吓我,如果厂里罚钱,他要扣我的工资

其他 2013-12-09 15: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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