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2010年1月10日与承租方签订了五年的租赁合同,对方已付押金及第一季度房租,但是三天后我前夫提出要解除该合同,因为我们夫妻已于2010年1月4日办理离婚,改房产归他所有,但该合同当时是由我签字的,现在我愿意按照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对方不认可,请问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我们的合同是否是无效合同?

其他 2010-01-28 11: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合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