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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陆户口,老公是香港户口,两个宝宝都是香港出生,生完宝宝后我就一直没有工作,家里的所有收入都来自老公,如果我要离婚的话,我能要到抚养权吗?请问需要请律师吗?

离婚 2013-12-12 20:2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r\n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r\n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r\n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30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r\n
  • 抚养权可以争取,以及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共同财产,离婚需要进行分割。
  • 可以争取小孩,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 争取小孩的抚养权你有机会.请不请律师自己决定,但是请律师能最大程度维护你的权益,实现你的诉讼目的.\r\n\r\n...
  • 你这样的情况,当然是请律师帮你好,因为涉及到的问题还不少
  • 争取小孩的抚养权你有机会.请不请律师自己决定,但是请律师能最大程度维护你的权益,实现你的诉讼目的.
  • 1、争取小孩的抚养权你有机会2、请不请律师自己决定,但是请律师能最大程度维护你的权益,实现你的诉讼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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