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十年前,A因为要到城里生活,就把家里的土地全给了我(B)耕种,我为此要承担所有的税费,而且大家签了合同,内容是B代耕A的土地,A绝不能在中途要回,税费由B方承担。到了现在,国家对耕田户有补贴,钱就转入了A方,因为田地归属人是写A方的名字,A方一直在外地,久久没回家乡,所以一直都没更改土地归属名字。现在他说钱是属于他的,我没理由要回,一是他咬着代耕两个字;二是说土地归属名字是写着他自己,而不是我。

争议解决 2008-02-15 17: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虽然土地归A所有,但该补偿款归谁所有有待商榷。合同中显然规定的只是A转让土地的自然孳息,即所有的耕种土地所得的地上物,B由此承担土地的赋税。但是土地相应的法定孳息,即土地补偿款是否也随之转让,合同并没有确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实际上该案中转让的是物的使用和收益权,那么对于法定的补偿款B是否有收益权,要看该种款的性质,其并非基于身份,而是基于耕种事实产生的,因此应当认为收益权归耕种人即B所有。具体细节会涉及物权法、民法等很多法律问题,很难一次性阐述清楚,仅供参考,如有进一步疑问,建议直接询问律师。谢谢咨询! 广州专业律师 韩冰
  • 根据我国目前土地制度,集体土地不得自由转让,该土地应当属于A的,该款为土地的孳息,是附属于土地的,十年前你们的协议一定没有涉及该款,我认为依法理该应当为你所有,除非A有正当理由收回土地。
  • 您好,国家保护农村土地合法的流转权,我种代耕协议受法律保护,不过从内容上看好像不属于代耕协议,应属转让或转包性质。此款应属B所有,如协商不成,就起诉解决吧
  • 关键要看你们所签订的合同,对此有无约定?若无,则只能协商。
  • 因土地承包人是对方,所以该款应由对方享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