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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原公司于2008年5月31日合同期满终止了劳动合同,之后原公司在6月份发放了2007年度的绩效工资(相当于年终奖),按业绩考核我是应该得到这笔奖金的,但原公司却因发放时我已离开公司为由不给我,请问我能拿到它吗?

其他 2008-07-19 15: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在合同中你们双方有这方面的约定,则你可以主张公司支付.奖金是单位对员工工作的一种奖励,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公司既可以奖励也可以不奖励,因此你需要注意到底是属于工资还是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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