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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要拆迁了,与拆迁办签订的协议书是否象房产证一样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等以及其他用途的啊?

拆迁补偿 2018-03-03 07:2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不可以。
  • 一、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条件中规定需要的材料1、具有有效合法的身份证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日后还本付息的偿还能力3、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5、不少于地方规定的最低首付金额已付6、所购住房已取得房产证7、能够提供认可有效的担保8、若是二手房,房龄应在地方规定的时间年限以内9、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要求。二、房产抵押贷款条件房屋抵押贷款办理流程:1、申请人准备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2、银行受理3、评估公司对房产(抵押物)进行评估4、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及评估报告取证审批5、审批通过后,办理房产抵押6、银行取得他项权利证后进行放款7、贷后管理。

  • 拆迁房没有房产证能获得补偿吗?一般来说,房屋产权证具体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没有产权证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形。第一,各种证件齐全,只是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这种情况房屋所有权人就不必担心了,房屋属于合法建筑。依法也应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待遇。缺失的产权证不必补办,只是在发放安置费时会扣除掉其办理产权费时应缴纳的费用。
    第二,证件或手续不齐全的违章建筑
    在此情形下有些还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补偿费用。
  •   签订房屋拆迁协议须具备的条件:  一、住宅用房  (1)公有住宅使承租人应持租赁合同、租赁证、户口簿、身份证、私章;  (2)自住、闲置、出租私有住宅所有人应持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户口簿、身份证、私章;房改房所有人还须持房改房审批表;  (3)租住私房的承租人应持户口簿、身份证、私章及1983年12月17日前租赁凭证;  二、非住宅用房  按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租赁的直管公有非住宅承租人应持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  被拆迁人自用的非住宅用房所有人应持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工商营业执照,改变房屋用途的,另提供改变房屋用途批准文件;  按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出租非住宅用房应持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租赁双方解除租赁关系协议,改变房屋用途的,另提供改变房屋用途批准文件。  办理程序:  1、所有人(承租人)选择评估机构;  2、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购买房改房的,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到江东区办证中心建设(房管)窗口办理房改房买卖手续;  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关证件,根据拆迁通告公布的签订拆迁协议日期,至拆迁现场办公地点签订拆迁协议;  4、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予以核对;  5、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6、承办部门: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  7、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 贷款方银行我认为是不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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