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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父亲于今年11月去世后,家中三姐弟分两套房遗产,姐姐突然拿出2007年父亲的一份遗嘱,几乎全部占有了两套房,给两个弟弟只有四分之一房产的五分之三,也就是二十分之三。遗嘱明显的有姐姐的主观意愿痕迹。请问两个弟弟可以主张遗嘱的真实性并起诉吗?

其他 2013-12-30 16:1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确认遗嘱的法律效力。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到法院起诉、。
  • 你好!可以起诉,但弟弟需要收集证据证明遗嘱并非父亲真实意愿的表示,仅有怀疑是不够的。
  •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申请鉴定,确认遗嘱的法律效力。
  • 建议向法院起诉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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