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辞职自己创业,老板说他会成立一家新的公司,我仍然做我的销售总经理,工资不涨,新旧两家公司我都上班。然后新公司成立说我20%股份,并想让我做新公司法人,我想问作法人的风险是什么?只入股且不承担债务风险可以吗?\r\n如果签合同,双方个人间的协议有法律效用吗?还是一定要写入公司章程且在工商备案。\r\n如果我只占股份20%,且在公司经营不善或和第三方产生经济纠纷时不承担债务等法律责任,是可以的吗?是能写入公司章程受法律保护的吗?\r\n请拔冗相告,谢谢!
公司成立
2014-01-13 08:49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