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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月跟3月向a公司的业务员陈提货,提了70多万的货,当时款是汇到陈某的私人卡号上,当时说好是开增值税发票的,却一直拖着没开. 后来5月份,陈某离职了,离职前说把发票一起开给别人公司,再让别人公司转开给我,后来约了对方公司的人一起见了面. 见面时,对方公司也口头答应把发票开给我,不料我在之后催促其开发票时,却反悔说陈某还跟他有些经济纠纷,不开发票给我,让我直接找陈某去. 注:货物已交清,只是欠的增值税发票一直没有开,现在陈某跟那家公司,都踢皮球。 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起诉,应当起诉谁?谢谢.我打给陈某的私人账号的银行条能成为证据吗?

其他 2008-07-25 14: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需要收集陈为其业务员以及货是从对方公司购买的证据,陈的行为属于职物行为,你有权要求公司承担责任,陈与其公司的纠纷跟你没有关系,可以起诉公司。
  • 这位朋友,您好! 1、不知你是否有交货的证据。 2、如果有的话问题不大。 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在本网站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
  • 你需要收集陈为其业务员以及货是从对方公司购买的证据,陈的行为属于职物行为,你有权要求公司承担责任,陈与其公司的纠纷跟你没有关系,可以起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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