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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订合同2年 合同日期2013年9月15日到2015年9月15日 实际2013年6月17日到公司上班 由于元旦回家调休 部门领导未批准 直接回家了 并未对公司经营造成任何损害 如果公司提出解除合同 是否可以获得赔偿?获得赔偿是否只有半个月工资?公司月工资中有20%扣除是年底一次性发放,如果获得经济赔偿扣除的20%计算在里面的吗?

其他 2014-01-03 11: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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