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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09年6月1日进公司上班,至今未签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觉得福利太差想提出辞职,请问我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提出赔偿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必须提供哪些证据?我们工资是直接打在卡上的,没有工资条,只有一张考勤卡,不知道如何举证?

仲裁 2010-02-05 11: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赔偿项目:1、未缴社保,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付你一个月工资,以你入职以后每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额为基数。 2、09年7月1日以后应当向你双倍支付工资,已经付过你一倍了,再付一倍就可以了。 证据:考勤卡上如果有公司盖章,就可以证明你们的劳动关系。你的银行转帐水单可以证明你的每月工资收入,另外,公司应当保留你工资台帐两年,所以,你只要提供以上证据就可以了,其他的由单位举证。 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律师费与律师面谈,仲裁免费。
  • 同意郑律师的意见。
  • 申请仲裁即可,要求双倍赔偿工资
  •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并补交保险,详情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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