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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农民工,在2013年12月27号晚上7点钟加班,因塔吊操作违规、导致我左脚受伤,现住在武汉市第五医院,经医生检查、结果是左脚脚碗忍带拉伤,现在还不能正常行走,公司负责人现在提出要我出院休养,但是我这个脚一时半会好不了,医生说最少得一个月休养,公司老板又要求我出院,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我的务工费该怎么补?谢谢!!

其他 2014-01-15 18: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本案中,你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适用侵权责任,一种是适用工伤责任,两者的赔偿数额有很大的差异,索赔的时间也有很大的差距,需要综合你的情况选择适用。若你是城镇户口,可以选择适用侵权责任,若不是,那么我还是建议你选择适用工伤责任,因为工伤赔偿的数额高一点,但是工伤的时间比较长,所以,我们遇到这种案子一般都会代表劳动者和单位及包工头谈判协商。
  • 本案中,你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适用侵权责任,一种是适用工伤责任,两者的赔偿数额有很大的差异,索赔的时间也有很大的差距,需要综合你的情况选择适用。若你是城镇户口,可以选择适用侵权责任,若不是,那么我还是建议你选择适用工伤责任,因为工伤赔偿的数额高一点,但是工伤的时间比较长,所以,我们遇到这种案子一般都会代表劳动者和单位及包工头谈判协商。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建议你要求公司申请劳动部门做工伤认定,如果公司拒绝,可由你家属代你提出申请。
  • 属于工伤,建议你要求公司申请劳动部门做工伤认定,如果公司拒绝,可由你家属代你提出申请,以便你将来能够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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