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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审批手续的土地 征用几年也没开发村民可以要求归还吗?

征地补偿 2014-01-03 15: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据此,如符合以上情形,你可依法要求归还。如有后续问题,可电话详细说明。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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