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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老公于2009年4月7日和我姐哥协商购买了一辆豪运双桥车,我老公用房产证贷款24万元用于买车我姐哥只出资了六万元,而且说好车子先的利润除了车子正常开支其余全用于还我老公的24万元贷款,贷款还完后才车才属于两人共同拥有利润也共同平分,当时我老公出于对家人的信任在购车时发票就写的我姐哥名字,只是我们还没有上户,我姐哥就只写了一张各自己出资的凭条给我老公.车买后我姐哥一个人独手经营对帐也含含糊糊所以经营到现在我们不但没还一分贷款,没分一分利润反而帐上还负起接近两万元,所以我们现在决定要么卖车,要么归属其中一个人,现在我们车子估价为21万就亏损九万元,但我姐哥说如果我们要的话就要给他三万元他那还有一万五左右的营运款,而他以前所欠的帐由我们负责,我觉得这太不公平了,但车子发票是他的名字只是他写了一份他只出资了六万的凭证条,我们现在都不知道那么办了您能帮我们想想办法吗?谢谢

其他 2010-02-05 22: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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