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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老师: 你好! 我们家在当地开了一家面粉厂,四个月前,一个人来我们家联系面粉,说货到付款,口头协议。他让卸货的地点,是一家面条铺,曾经我们也供过事。后来,我们的货还没卸完,面条铺的老板就把货款付给来和我们家联系面粉的那个人,那个人就跑了。我们一直以为那个人是面条铺的人,但我们找面条铺的老板要钱,他说他不认识那个人,并且已把货款支付,他们之间的付款低于市场公允价值。我们当时就报案了,但公安机关一直拖着。现在这事已经四个月了。在这期间,公安机关曾说不让面条铺的人把面粉用掉,但后来他们还是用了。现在我们家是钱也没有拿到,货也没保住。 我想请问老师们,如果起诉面条铺,我们家赢的机会有多大?面条铺有没有过错?面条铺支付的价款低于市场价值,是否适用善意第三方原则?请求给予法律援助!急切!

其他 2010-02-06 20: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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