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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友同居两年,去年底本打算借点钱付首付买房的,结果首付由他父母出了,房产证上写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月供和生活开支是我和男友一起付的.我们准备结婚了,我想请问,我能将房子公证成共同财产吗?是要婚前公证还是婚后公证呢?(装修的钱由我出)

其他 2008-02-16 15:4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最好与你的准老公签一份协议,将你月供的事实写明,然后公正或做律师见证均可.
  • 房子是否成为你们共同共有财产的并不重要,因为按照你的说法,房子仅仅只支付了首付,你以后的丈夫在婚前并没有完全享有房子的所有权,婚后还需要支付按揭,还需要装修,等等,你也出了这些费用,严格说来,只要你保存好这些费用的证据,你对房子是享有所有权的,只是是共有中的按份共有,也就是说,你和你未来的丈夫对房子都是按照你们出资份额的多少享有所有权。 我不知道你现在是想将房子变成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想按份共有,那就保存好你出资的证据,不需要公证,如果想共同共有,可以公证,也可以去办理房产登记变更手续,将房子变成夫妻双方的名字,还可以和你丈夫协商签定一个协议,说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你保存好这个协议就可以了,以上三种办法都可以达到你的目的,看你觉得哪种方式更好。
  • 可以公证,并在公证后办理房产登记变更手续。
  • 公证肯定是可以的,但是公证本身不足以保护你的权利!建议你将自己直接申请登记为共有权人!
  • 公证后将房产证变更你为共有产权人,房子就是你和男友共同的了,婚前婚后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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