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请问试用期人员无签劳动合同在工作单位提供的住宿房内清晨猝死,(非工作时间)怎样处理?平时工作也不累,工作时间是上午8:30到下午17:30,人白天很好有说有笑,晚上看电视到21:40清晨7:50发现时面部已发紫,立刻拨打120抢救无效身亡,工作刚满一个月发生的事,请问招聘部门有什么责任,公司又有什么责任?谢谢!

其他 2010-02-19 17:3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非因工死亡的相关待遇. 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山东省标准调整为1000元) 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     
  • 建议查找死亡的原因,等知道原因后再联系,目前来讲,不属于工伤。
  • 你好,从你的叙述来看,这种情况认定工作比较难,从公司方面来说,虽然不负有直接责任,但是出于人道主义,公司在物质以及死者家属安抚方面应该承担一些责任。建议先和单位协商一下,如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
  • 不属于工伤,单位不承担责任。
  • 招聘部门和公司都没有责任
  • 如果公司提供正常的居住环境,也没有要求超负荷劳动,死亡公司不承担责任。
  • 公司没有责任,但应当支付抚恤金和丧葬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