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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公司做一年多了,现在想辞职,在之前一个多月她已交了辞职书,但老板没批,而且把它撕了,请问如果她现在不上班,可以拿到工资吗?

争议解决 2008-07-24 21:5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合同,然后就可以辞职了
  • 您好:员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即符合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过要有证据才行,否则对人不利,另外,工资可要求得到.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电话咨询
  • 员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即符合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过要有证据才行,否则对人不利,另外,工资可要求得到
  • 有些单位要求员工在离职时要等有人接手才放人,有些单位为留住员工用各种方法不接受辞职,在这种情况下可写辞职书一式两份交人事管理员签名后一份给他一份自己留。同时要保留好你的上班记录(如考勤卡,签到记录),在辞工满三十日后自己的上班记录和工资资料到劳动局投诉。
  •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老板撕倒书面通知,最好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留用证据,以免日后办理手续时产生纠纷对已不利.
  • 合同已经解除,解除前的工资照发。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朋友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可以不再去公司上班,公司应当补足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否则,你朋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只要提前三十天辞职即可,时间到单位必须放人,否则直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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