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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板昨天下班把我工资给我一发,然后电话说辞退我,因为他刚开始经营这个店,什么都不会,我在他这上班,把他带会了,然后他给他老婆儿子也教了,现在觉得雇我不划算了,把我就开了。他是在商场里经营。营业执照应该是个体,但是我入职的时候在商场有入职手续,我应该怎么办,没有签合同,我商场明文规定员工离职且已经办理完离职手续,半年以内不能在同品类上班,可在不同品类上班,我该怎么办,我都干了几年的经验了,一下子变到陌生的品类,肯定有个学徒期,工资也肯定不行。我该怎么办,找谁说理呀

其他 2014-01-27 08:0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老板做法不合法,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要求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
  • 你好,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 申请仲裁的。,。。
  •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追问】申请劳动仲裁还要提供工资卡,我没有。只有他每月手写的一个工资明细,不正规,一张纸而已·而且我还有个问题就是我两个名字,但是我上班时用的名字是我平时的名字,身份证的名字我平时不太用就忘了,但是我填写个人简历的时候用的是我身份证的名字,当时我也给他说过了。老板他知道的,给我印制的名片名字是我平时用的,而不是我身份证的名字。不知道这样可以申请吗?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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