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老婆是2006年结婚的 我父母2003年给我买的房子 请问我们现在离婚房子我老婆有份吗?

离婚 2010-02-13 11: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该房子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你妻子无权要求分割。
  • 结婚以前就付清房款的就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 你老婆没份
  • 不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春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