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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06年10月我和我老婆(她大我2岁)是通过一个媒人介绍认识的,那时我在外地打工,所以我们见面的机会很少,只是电话联系,当时感觉还可以,就这样我们腊月就结婚了(订婚是他们提出来的),可是她妈妈对我极其家人都隐瞒了她有精神病(当时医生诊断是情感忧郁症),到结婚那天我们才看出来她的情绪不对整个人有点呆,当时他叔叔说这病4-6个月保证能好,我们好于面子也就没说什么,顺利的将婚礼完成,到第五天去我们两和她妈妈去北京某精神病院检查医生说是用药不对导致成了精神分裂症,当天就住院了(住了进5个月)。我也是怕家里人担心也就没有说什么,就说她在北京过年了,想把事情先瞒过去在说,为此07年3月中旬我也就去了北京打工,现在毕竟我们是夫妻,她在住院期间我也经常去看她,也希望她早点好起来。出院后,她休息了一段时间就来我这和我一起住了,后来我就问她:”你有这病结婚前你们为什么没有给我说”。她说:“当时我妈给你说我的精神不太好正吃着药呢”我说:“这话我都没印象,就算你妈说了,你这病也不能一句话就算过去了吧”。她说:“这不能怪我们没说清楚,只能怪你理解能里有问题”。听了这话后我到现在都有一种被人欺骗的感觉,我也没在说什么。直到我们现在要离婚他们也没有把此事给我和我的父母一个解释,依然怪我们没有理解她的意思。(而且他的父母都是医生。) 二、还有一个就是在今年7月4号他们没有给我家任何通知,她和她妈妈带人把她的所有陪嫁(有电视,洗衣机,沙发,衣柜,牙缸,脸盆)都拉到他们家去了,当时有7、8个人,我并没有阻拦,我怕说不好动起手来伤到我的母亲,我母亲这段时间身体不好,而且家里只有我们两个人。这里面也有我的一部分责任,我想不管这些东西是谁的,只要在我们家放着他们都不应该连个通知都没有就带人来拉东西,还给我们家在这个小区里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三、在一个他们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以结婚时所花的费用大致相等为由,拒不给我任何的财产。 我想知道: 第一个问题:这算不算婚姻诈骗或别的什么罪名,如果成立他们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可不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第二个问题;这算不算私闯民宅,如果成立他们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第三个问题;陪嫁算不算公共财产,在结婚期间他的收入和我的收入是不是公共财产,还有就是结婚期间她所住院 的费用我有必要承担吗。 以上问题请各位律师能尽快做出详细的解答谢谢!!!

其他 2008-07-28 17: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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