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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结婚以来,一直住在我父亲的房子,女方要孩子,我并没有房子,可她非要在我父亲名下的房子居住到孩子18岁,这房子我结婚以来一直住着,已经住了10年,请问,这样可以吗,如果离婚,我要

离婚 2008-07-25 21: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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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意以上律师意见
  • 因为房子是你父亲的,你俩对房子没有任何权利包括居住权,所以离婚后即使女方没有地方居住,男方给予帮助的话,那也得在男方能力范围内,而这个房子并不是你的,而是你父亲的,所以只要你父亲不同意这样做,女方的要求不会得到支持。
  • 因为房子是你父亲的,你俩对房子没有任何权利包括居住权,所以离婚后即使女方没有地方居住,男方给予帮助的话,那也得在男方能力范围内,而这个房子并不是你的,而是你父亲的,所以只要你父亲不同意这样做,女方的要求不会得到支持。
  • 如果离婚,而女方要求居住,则可能要给与她居住权,但房子不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她不可能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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