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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商场一名员工,2月11日,我出商场门去买饭,在商场门口不慎摔倒,当时雪已停,商场门口是一个斜坡,铺了地毯,但坡上门口处没有铺,导致我摔倒,有一位路人把我扶起来,当时没有疼的感觉,买完饭后回到商场不一会,脚就肿了,同事把我送到医院,现在右小腿脚后跟骨折,商场说与他无关,让找为其打工的厂家,但老板回家过年,三月份才能回来,商场就没有责任吗?他们不应该赔偿吗?医生说要休息两个月,请问:这期间的工资应该给我吗?

其他 2011-11-17 15: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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