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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与我姑共有房子2间11.7平,我二姑于55年去世无子女、无遗嘱。现房由我居住,面临拆迁,我家人均同意归我所有,只是我二姑部分遗产的其他继承人太多无法一一联系,并且均未表示要求继承。我应该怎样向法院申请确定(判决)两间房归我所有(产权)或分割?如果分割后我取得2/3产权作为动迁户是否有权要求动迁办安置私房一套

其他 2010-02-22 21:1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起诉也得把所有继承人都得列上,一样的麻烦。可以的一套
  • 必须你二姑的其他继承人同意才行。
  • 起诉恐怕来不及,也没必要,我估计正常办理,应该可以办到你名下
  • 你的这个问题要其他有继承权的人都明确的表示放弃继承才能确权或者通知其他的继承权人通过法律途径来确权,谢谢。
  • 可以以其他继承人为被告起诉,通过判决或调解的方式来确定你的继承权。
  • 你好,你姑去世后,作为的她那部分财产,应由她的所有继承人进行分配。如果有人侵犯他们的继承权,可以诉讼解决,法院会依法进行分配,其他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即有继承权。其次,你的动迁问题,请与开发商协商。
  •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首先你父亲和你姑姑的房子应当以赠与的方式过户到你名下。你父亲那部分应该问题不大,但你姑姑那部分应当按早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简单说,就是你姑姑的所有法定继承人据表示愿意将共有部分赠与给你才可以。 如不清楚,电话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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