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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今天2010年02月19日,在我家租给别人的一栋房子3楼里发生火灾,租房的人是做家私厂的。当时是叫我消防队来救火的,失火当时都是没人的,他们工厂还没上班,我们家人也不住那里的。失火原因目前查不出来,当时整栋楼市锁门,失火后才开的门。依照这样的情况责任人应该是谁?赔偿应该如何?

诉讼 2010-02-22 15:0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这要查清楚谁的过失、过错,才能明确赔偿责任。
  • 从你的角度出发,不论火灾是什么原因,起码不是你们的原因,另外,房子已租给他人,房子的安全问题应当由承租人负责,所以,如果火灾引起你房子的损失,应当由承租人负责。
  • 先要求公安消防机关调查失火原因,如果无法查明原因则按自然灾害处理。若既不能确定是房东的责任也不是房客的责任时,就按公平责任原则承担损失。
  • 需要查明原因,才能确定失火损失的赔偿责任!
  • 火灾该如何赔偿必须等消防队查明失火原因,如果是电线老化或者线路容量不足而起火的话,你家作为出租方也要承担火灾赔偿责任,当然作为承租人会要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总之,要等火灾责任认定出来,而且火灾造成的损失情况也要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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