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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近期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这套房子的房主是离婚的情况;房主离婚时,这套房子算是公房,是在承租期,离婚时法院判决房子两间屋夫妻两人分别使用一间,但后来(同年),男方给予了女方其他的住房补偿,女方便不在使用这套房子的一间了。之后过了几年后,男方以自己的名义从单位购买了这套公房产权,变为了已购公房,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请问现在我购买这套房子的话,是否以后会有产权纠纷的问题,以及我需要确认哪些证据后,才能明确这套房子的产权只归男方所有?

其他 2014-01-27 22: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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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询,如果您过户到您的名下,一般不会产生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 你好: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询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审查合同。如有疑问,请来电详细咨询。。。。。。。。。。。
  • 产权在男方名下,可以购买。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审查合同。如有疑问,请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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