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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12月30日正常离职,公司至今拖欠11月20日-12月30日的工资3000远,现已申请劳动监察。我曾经在公司处理一项价格表时,由于失误导致一个产品价格错误填写,事后估算损失大概在3000-4000元左右,当月老板已经扣除我500元作为处罚。离职后今天接到一个声称是老板代理律师的电话,说我造成公司损失10000多元(根本没有这么多,完全是他们夸大,并没有实际证据,他们所谓的证据就是网站后台的一些数据,这些数据可以随意更改的)说要起诉我,我该如何应对?(无劳动合同,无社保,工资是口头约定的。)3000-4000元是书面估计损失,真正的实际损失也只有1500元这样。

其他 2014-01-30 00: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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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积极应诉,主张你的权益,单位的的损失不应由你承担那么多,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 你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主张你的权利,如果单位主张有关罚款,可以依法主张,到时你可以提出有关的质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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