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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支付多少赔偿

其他 2010-02-21 23: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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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 需要结合工资计算。。。。
  • 如果是外劳力,九级应支付3.5万元一次性赔偿金。
  • 需要具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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