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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两年了,孩子一直跟着母亲,男方一直没给抚养费,现女方起诉要抚养费,法院判决后,男方又起诉要孩子,孩子才7岁女孩。请问男方能胜诉吗?

诉讼 2010-02-24 09:4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果对方没有证据证明你具有上述法定情形,很难胜诉。
  • 如果对方没有证据证明他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是很难胜诉了.
  • 孩子的抚养权看谁有抚养能力,这就存在法院判决和协商解决的问题
  • 男方必须有证据证明女方抚养孩子对其成长不利,否则很难胜诉。
  • 这要根据具体案情而定。可电话联系说明详细案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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