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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向您咨询个问题,我爱人属于被派遣员工,我爱人在2002年11月30日,在单位发生工伤造成髋臼粉碎性骨折,数日后进行了内固定支架手术,(现体内还带有两快钢板和14枚钢钉)治疗后做伤残鉴定为8级.于2004年恢复工作.一直工作正常,直到2007年9月感到工伤引起的受伤部位不适,随后到医院就诊,大夫开出的病历为,右髋臼内固定手术5年,现受伤部位皮肤感觉麻木,伴有胀痛感,右下肢有冰冷感,右下肢活动角度受限.建议康复治疗.(包括:针灸,熏蒸,推拿)来促进血液循环.后到单位办理休假手续,单位人员不准休假,理由是不够休假条件.请问您我这种情况可以休假吗?后经过协商,并有部门经理签字才批了三个月的假期(休假时间为2007年10月5日至2007年12月31日)我爱人的合同到期日为12月31日.但是我在12月27日接到单位电话说:你爱人的合同到期了,明天不用来单位上班了.我感到很莫名其妙也很气愤,随后又接到派遣单位的电话,让我们去一趟说有事情谈一谈.我于2008年1月2日,到派遣单位商谈,我问他们有什么事情把我们叫来谈,他们说谈谈休假问题,然后说用人单位不会再给批假了,我问为什么吗,他们说不太清楚,说假期已经到了,后来我爱人说上了5年多的班不会没有假了,当时派遣单位的那位业务经理就出去了,过了一会儿拿了个文件说你的工龄可以修6个月的长期病假,那就再和你续签到4月4日吧,我觉得他们说话太简单了,把劳动者的饭碗当儿戏了.谈妥后我们就回家了,可是当天晚上就收到了派遣单位速递来的邮件,打开一看是解除劳动合同书.我很是不理解.从单位出的工伤,人身体受了这么大的伤害和痛苦,现在又来在精神上给我们压力.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了!请您给我讲解一下,工伤员工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现在应该如何去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其他 2013-07-08 14: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爱人属于工伤,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将劳动关系的相对方派遣公司和实际用人单位作为共同被诉人向派遣公司所在地或实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依法维权.
  • 你爱人属于工伤,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将劳动关系的相对方派遣公司和实际用人单位作为共同被诉人向派遣公司所在地或实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洛阳劳动争议律师方西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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