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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6年入职,但公司未和我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现要辞职,是要提前一个月交书面报告吗?另请问是否有经济赔偿,如何赔偿,要是公司不给我要通过哪里申诉?

其他 2010-03-02 22:4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赔偿。
  • 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事宜。
  • 写辞职书内容很重要的,可以要求补偿。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你想要补偿就只能通过申请劳动仲裁了。
  • 你好!如果你仅以公司未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提出辞职,是不能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因此,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需要看你辞职的理由。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请求他们解决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没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2008年2月至12月双倍工资。
  • 你可以直接辞职,因为公司没有和你签合同是违法的,公司应该支付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你可以以单位不跟你签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得到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以及从2008年2月1日开始至今的一倍工资,如果公司没有给你购买社会保险,你还可以向单位主张各项保险损失,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此复!
  • 有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充,并且从2009年2月1日开始支付你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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