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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于2007年5月份与我签订合同一年,一年后一直未与我续签劳动合同,之后一直在缴纳社保。直至2010年2月23日提前30日口头通知辞退我,也就是说再工作30日就走人了。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向用人单位得到补偿金吗?用人单位有没有违约?

其他 2010-02-23 19: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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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得到因为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得到响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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