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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现是美国绿卡,儿媳为美籍华人。他们结婚在美国。请问:1,我们中国父母想现金和房屋赠与儿子个人(不要作为他们夫妻共同财产),按哪国法律?2,如何操作?3,如何避税?4,房子可以赠与吗?房子赠与,遗赠或买卖,哪种型式交税更少?5,是否一定要公证?6,儿子要否回国接受?7,如儿子以后也成为美国公民,赠与或遗赠法律上有否变化?

其他 2014-02-13 19:32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1、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屋和现金留给您在美国的儿子,涉及不动产的一般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签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 3、别想着避税导致风险增大带来麻烦; 4、房子可以赠与,买卖肯定是交税最少的,但买卖的话会存在变成他们夫妻共同财产的风险; 5、不一定需要公证,公证只是赠与的一种方式; 6、如果您儿子愿意出具授权委托书,可以不用回国,但委托书须经美国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由使领馆认证才能有效; 7、其成为美国公民不影响赠与或遗赠!
  • 可以在上海办理赠与公证,写清楚赠与儿子个人。 儿子不用回国,需要提交儿子的身份证件。
  • 现金可直接支付给他,房产要签赠与合同并公证。均可协议明确赠与其个人。。。。
  • 现金可直接支付给他,房产要签赠与合同并公证。均可协议明确赠与其个人。
  • 可按中国法律办理赠与。
  • 你好,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1、可以直接赠与儿子,房产适用中国法律。 2、直接在中国操作就可以。 3、赠与,公证只是赠与的一种形式; 4、可以授权接受,授权书要经过公证、见证。 5、不会有变化。
  • 你好,我仔细审阅了你的问题,应该是这样的: 1、现金直接给他即可 2、房子可以直接过户给他,这个最明了,也可以进行赠与公证 建议你来电咨询,讲的更加详细。
  • 交易中心咨询,,
  • 在中国公证处做赠与公证即可,可以赠与的,血亲之间免税。办理更名时不回国要出具公证委托书。
  • 在中国操作,适用中国法律,欢迎来电交流。
  • 您好,我的意见是:1、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屋和现金留给您在美国的儿子,涉及不动产的一般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2、签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3、不一定需要公证,公证只是赠与的一种方式;4、如果您儿子愿意出具授权委托书,可以不用回国;5、其成为美国公民不影响赠与或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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