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目前的单位累计工作时间已经超过十年,按劳动法要求单位应当跟我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09年8月份时,我的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单位人资又拿来一份三年的劳动合同让我签,我没有签,并要求单位按劳动法规定与我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直到目前单位至今,过去半年了,单位一直没有跟我签定任何合同.由于工资待遇都正常执行,所以也没太在意,但单位总是有意拖这不同我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我觉得肯定对劳动者是不利的,像这种情况,对我的权益有什么影响?我该怎么办?若与单位再协商不成,该怎么办?若以此要求单位违反劳动法,要求单位赔偿是否可以?请专业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其他 2010-03-01 10:1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影响不大!
  • 你现在的情况,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你现在与单位已经存在了一个事实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了,对你的权益不会有其他影响。
  • 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
  • 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等规定,你与单位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有争议,如单位违约解除合同、降低你的待遇等,可以申请仲裁。
  •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追求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如果合同的问题长期解决不了,你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