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各位律师朋友,我想咨询一个离婚财产咨询的问题:婚姻法上规定的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

离婚 2010-02-27 10: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关于离婚财产法律咨询的答复: 个人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一般包括法定个人财产与约定个人财产,具体而言,包括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 个人财产的范围: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共同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贺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