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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日公司举行活动,公司内的中层管理者和几名员工包括我自愿加班,做一天的上门送货,我和另一名中层管理者合作,他作司机认路,我做配货送货收款,当送完最后一单货时发现钱包丢失,里面有5350元的货款。公司领导确定我为主要责任,司机为次要责任,让我们一次性赔付,两个具体赔偿的金额我们自己来商议。但我没有一次性赔付的能力,请问该怎么办?公司是否有权利通知我的家人叫我的家人来赔偿?

其他 2008-07-30 18: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能确定确系丢失,不能让你们全额赔偿。每个月赔付的金额也不能超过你月工资的20%,这些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如因此处罚你,你可以请律师代理维权!——如满意请采纳!
  • 家人赔偿没有法律依据,赔偿需要根据单位规定在合理范围内进行. 详细咨询请登录山西太原王俊律师法律服务网:www.lawwj.cn
  • 家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由个人予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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