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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建筑工程总包单位,前几天施工队工人陆续返场,其中一个工人第一天上午(10点左右)回来并带着舅舅(此人不是本队工人,年龄58岁,也从未在本工程干过活,只是来北京找活干),回到生活区,下午2点左右,上楼梯时,刚上了四五步就突然仰面摔了下来,头触地身亡。根据警方勘验基本确定突发疾病死亡,但其家属要求我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开口就是二十万,此人与分包单位没有任何劳动关系,请问律师此事应如何解决,期盼您的帮助,谢谢!

其他 2014-02-26 16: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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