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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10月26日在个体户经营的小公司做销售, 没有签制劳动合同,口头上说明是每月的20号发工资。 12月份盘点亏损。公司拿不出任务证明,就口头和员工说会扣工资。我问其没签合同,你也没有权利说扣我工资就扣啊。而且公司亏损没找出有利的证据说明是员工工作行为造成的公司亏损,要进行赔偿。当月工资所有员工都被扣掉200块。当月工资比本市的最低基本底薪还低。只有600元钱。 在1月盘点后公司又说公司亏损。认为是员工人为问题,将又做出扣工资的决定。虽然没多久, 在2010年2月5日我提交了辞职申请书。经批准6日就可以不去上班了。说工资会在20号发放下去。 然而到了现在,公司未给我发工资。我打电话去该公司问,公司上级一直找事情回避这个话题。 我手上有我在公司上班的事实证明,有工资条,公司到现在都不发工资给我,我去劳动者保障中心去问过。他们都说要等公司发了工资才能去投诉。可要是公司不发工资给我,我就永远都不能得到自己劳动得来的成果了吗?还白白的给人家打工了一个月多。。 请问我该怎么办啊?保障中心的人要怎样才能接受我的投诉呢?

其他 2012-07-25 20:3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上述两种方法相对要快一些,如果还不行只有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
  •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 你好,他们的做法明显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他们的做法明显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申请劳动仲裁。
  • 现在已经过了20号了,你可以再次去投诉啊,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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