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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与其公司签订到2011年终止的合同,但是在2010年3月1日被无故辞退,没有提前通知,她在其公司工作有2年半的时间了,其公司现在催着办理辞退手续.我想咨询下她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算,怎么去申请劳动仲裁,她的辞退手续要不要现在办理还是等到补偿金到位了在办理?

仲裁 2010-03-02 21: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与我联系。
  • 建议不要办理辞职手续,等单位通知解除。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赔偿项目有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如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资也可以要求。如需律师帮助,可以跟我联系。
  • 单位单方面先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并按工龄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你母亲的情况应该是2个半到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未提前通知还应该有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如果单位不给,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要自己先办辞职手续,等单位单方面先下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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