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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2010年2月28日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当天就交了三万定金,并和卖方签订了购买合同,本来和卖方约定好,3月1日银行还剩余的贷款的,结果卖方迟迟未来,后来中介打电话给她,她说她觉得房子卖亏了,不想卖了。根据合同约定,双方有一方违约的,在一方表示反悔的当日起的三天之内,卖方应该当支付买方跟定金相同金额的违约赔偿金。现在卖方不愿意支付三万元的赔偿金,请问我什么时候可以上诉呢?合同里约定2010年3月底要办法过户手续的。

银行 2010-03-02 14: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依据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卖方支付违约金。按照你们合同的约定,如果对方表示了违约后三天内不支付违约金,你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对方违约您可以依据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双倍返还定金。诉讼前建议保存好证据。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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