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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包工头,去年农历10月份,工地一个50多的工人出了点意外,导致左小腿部骨裂,一只治疗三个月了,现在给我提出赔偿(要求赔偿他往后一年时间的误工费,每天按照200计算。)我觉得有点多了,所以想找个懂法的朋友帮助我一下,看我应该给他赔偿多少合适。以下是所有的过程。 去年农历10月份,当天在我给他们安排完活之后,所有人都在一如往常的工作,我看老黄腿脚不利落,给他安排着让他推车垫土方,我自己也就去干活了,没过多久房子后边传来了有人喊我的声音,当时我也没太在意,把头抬起来一看,几个人抬着老黄从房子后边走了出来,我冲过去问怎么了,有个工人吓结巴了,战战兢兢的从嘴里吐出几个字,电、电……当时我也吓坏了,赶紧把人抬到他住的房子里边,那人才说是电夯机打的,我就立即决定,把人抬到车上往医院赶,到医院就拍了个X片,诊断为左小腿股裂缝,医生说没多大的问题,打个石膏取点药在家休息休息就好了。然后就打了个石膏,取了点药,买了些营养品把人带回家去休养了。因为我家离他家有三十路远,我就叮嘱他药没了就提前打电话通知,我给他送上去,让他好好在家休养,去年的雪也挺大的,有的时候车去不了他家,就捎带,药也一只没断过,期间在腊月里边把老黄带下来到医院做了次检查,医生说上年纪了,恢复的慢点属于正常,就换了个石膏送回家了,之后一只就在家吃药疗养,今年立春后说他腿疼有点肿了,一直雪特大,开车危险所以就拖到了正月18的那天,带他到医院去做检查,当时他说他的膝盖那里也疼,所以就做了个CT,X片出来之后医生说问题不大,在家休息就可以了,然后看了CT说他膝盖疼可能是因为他腰间盘突出所导致的,是个慢性病,一下两下治不好,然后我就决定反正已经下来了,就干脆在医院住着治疗吧。把疼痛什么的都缓解下,我和他儿子在医院看着他,所有住院费用,伙食,包括他儿子的一切费用都是我来承担的,在期间护士检查他血压有点高,就和我说他现在血压又高了怎么办,我一想腿伤也不能直接导致高血压,所以我就没回应,住院第十天上,大夫把药停了我就去问大夫说他现在可以出院了,疼痛的问题也解决了,最近骨科病人太多,做手术的也多,都没病房,都是加床,当时我想也对,不能耽搁其他严重病人的治疗,我就问大夫有没必要再做个检查之内的,大夫说没必要,然后我就让老黄出院,老黄不出,我这边也有事不能耽搁了,然后他就不愿意了,在我实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就跟他说不行你就去告我吧!然后他就要告,就在28号早上,我一个亲戚过去劝他和解了,给他点误工费什么的,这事就算完了,然后他就提出每天按200元计算,给他付一年的(365天)。

其他 2014-03-01 1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是可以的,但是对方的要求有些不合理,误工费是有的,不过不是随便要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对方的实际收入按照医院医嘱休息的期限计算的,当然如果真的要赔偿,赔偿项目还有其他项目的,现在要先按照法律规定计算一下对方能要多少,建议你最好能与律师面谈,让律师先帮你计算一下,这样你也就心里有底了
  • 你好,对方有没有做伤残鉴定?建议你委托律师给你出具一份赔偿清单,这样可能对你协商有好处。
  • 建议与律师面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每天按200元计算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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