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有一亲戚在一家厂里的食堂煮饭,给全厂员工做饭,已经有10年了,没签过劳动合同,但是有一张以前买养老保险时填过的公司员工入职表,盖有公司的章。就在去年年底,一天中午到城里给厂里买菜(每隔三到四天就要买一回菜,买完菜自己打车回厂,这10年一直是这样),买完菜叫了一张三轮摩托车拉着菜回厂,就在距离厂大概100米的地方,三轮摩托车前轮轴承断了,导致车子和人一起翻下公路,我亲戚当时全身多处擦伤,最严重的是左手粉碎性骨折,当时厂里领导到现场查看了。但厂里一直推脱说不属于工伤,是三轮摩托车的责任。目前厂里不给予赔偿。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应该去哪里申请认定?现在厂里一口咬定说是不属于工伤,是摩托车司机的责任,厂里现在说是每个月给500块的生活费,发6个月,总共3000就要把这件事了结,这合法吗?医药费厂里一分没出,距出事到现在已经3个月了,厂里没给过一分钱,粉碎性骨折的那只手目前还没好,还不能动。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如果属于,应该到哪里申请认定?需要些什么材料?走法律程序需要做些什么?非常感谢!

其他 2014-03-09 23: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玉溪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