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母亲有5个子女,我排行老二,有一个姐姐,两个弟弟,一个妹妹,父亲已经过世多年.现母亲住的老屋面临拆迁,拆迁办要赔偿原来几倍的住房面积,母亲说将家里的古董全给大弟弟,住房作为遗产将分配给姐姐和另外的弟弟\\妹妹,我没有遗产,但承诺我,以后她的生老病死都不找我要钱和不要我照顾她.我知道就算放弃遗产,但依然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母亲说立个字据给我,那么这个字据要怎么立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其他 2010-03-18 17: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眉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