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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龙江省的2012年在大洼县赵圈河镇给李文生承包的外墙保温打工,工程完工后李文生还欠我们人工费10多万元,法院以经判决了,20l3年4月份开始执行,李没钱支付,我可不可以申请他的房屋保权,执行有没有时间现至。

其他 2014-03-05 09: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根据您的叙述,您可以申请法院对其财产进行保全并要求执行其房产来偿还拖欠的人工费。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应在六个月内审结。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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