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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在乘坐公交车时两车相撞,致使脸部被划伤·留下疤痕·我妻子该如何索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又该如何计算?恳请律师朋友们 给于答案···谢谢··

其他 2010-03-20 17:3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乘坐公交车即与公交公司形成运输合同关系,你所受到的损失可以向公交公司提出违约或侵权赔偿要求,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如果鉴定为伤残时还可要求伤残赔偿金等。建议你搜集保存好有关证据,协商不成时应该起诉对方赔偿。
  • 你们有权选择是向对方司机赔偿还是向公交公司赔偿,但是只能选择其一,至于精神赔偿,要看给你妻子造成的具体伤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费用。
  • 找公交车公司和保险公司索要赔偿,精神损失没有具体数额。
  • 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也可以要求责任人赔偿。
  • 依据事故责任和损害后果确定索赔数额。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诉讼解决。精神损失费也要结合损害后果确定。
  • 起诉事故责任方或是直接起诉公交公司赔偿。
  • 首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起诉你妻子所乘坐的公交车的公司,只能以违约要求赔偿,他们之间属于合同关系,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可以以侵权为由起诉另一辆车,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标准,法院根据受害人的影响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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