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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学一毕业就到我们公司的,当时签订三方协议时附加到当正式入职后,如果离开公司要给公司赔偿5000元人民币,并且签三方协议钱公司有承诺,公司转正后,加工资700元(口头的)。但现在已工作一年半,工资没有涨。公司还每个月扣除,住宿补助100元。现在想离开公司,需不需要给着5000元给公司?

仲裁 2010-03-05 22: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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