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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惠山区玉祁镇民房拆迁,已拿到评估报告初稿。有些疑问请教:我们村是好多家连在一起的二层民房,我家位于最东面数过来第一第二间房子,一间是正房、一间是附房(最东面)。正方有房产证,附房没有。正房是二层的,有前造、后造、前阁楼、后阁楼,前后造之间有个18平米的天井。问题就在这个天井上,房产证和这个评估报告上都标有天井的面积,但实际我们的天井上是造了2层的房子,和前造、后造是联通在一起的,而且是全封闭的,已经造了十几年了,但评估报告上天井只算了一条过道的面积(8平米,二层是16平米),其余天井的面积(10平米,二层就是20平米)却没有算给我们。问评估方人员,他们的回答是我们东面有附房,有附房西面的天井就不能算面积,我就不明白了,附房又不算我们面积的,为什么东面有了附房就不能算天井的面积了呢?一般来说,只要天井上造了全封闭的房子就应该算建筑面积的,只有敞开的天井才不算,听好多人都是这样说的,这跟旁边有没有附房有什么关系呢?我们要求造了房子的天井算面积,这个要求合理吗?请教律师,谢谢!

其他 2014-03-07 19: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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