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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亲属驾驶卡车和摩托车在十字路口相撞,我亲属是由南向北行使,摩托车由东向西行使,我亲属所在的道路为主干道,摩托车是支路,交警也承认这一点,但是在事故责任认定时确是我亲属负80%的责任,这合理么? 而且交警说在摩托车所在的支路本来有个“支线让干道的让行标志”,现在由于前段时间修路这个标志被拿掉了,现在路修完了但是标志没有恢复。交警说如果那个标志还在我亲属就不用负担这么重的责任,我有点不明白,道交法规定“支路让主路先行”,难道没有让行标志就不遵守法律了么?谢谢。

其他 2008-08-03 07: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责任划分要视具体情节来认定,如对交警认定不服可依据黑龙江省地方条例在10日内申请复核
  • 认定时确是我亲属负80%的责任 警察不会这样认定,只会认定主次, 顺便提醒广大注册用户,故事不要在此发表! 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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