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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们村确定要拆迁了,我的房子能换两套楼房,平房是老爸公证赠与给我的,我们现在住在一起,房子早已经办理完过户手续,现在两证都是我的名字,现在老爸和继母(我妈早已去世)提出要求说:如果分两套房子必须得给他一套房子,当时赠与合同上只注明老爸对房子有永久居住权,我也答应说如果分两套房子我一套另一套老爸和继母住到过世之后我收回来,但他们不肯,非要我把其中一套给他们,我不答应,求助律师:我该怎样保护我的权益?是不是得我和开发商签定协议?跪谢!

其他 2010-03-09 10:0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所有的拆迁权益应当由你来享有,所有合同协议的签订都应当有你来签订,其他人无权签订该合同,你与你父亲的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没有 1、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宾亲属的;2、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的情况下不能行使撤销权。如果合同履行完毕一年以后,也不能行使撤销权了。
  • 房产名字写你的,让你父母有居住权就可以
  • 房屋以登记为准
  • 可以不当应,房子你有产权。
  • 您好,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只要房子依法经过登记办理过户手续,则房子的所有权就归此人所有,如果您真的下决心将此房要回,不顾及父子情面,那么只有在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问题。
  • 1、你无需和开发商签协议。 2、两套房子都是你的,你有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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